齐纪三
起上章敦牂,尽玄黓涒滩,凡三年。
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八年(庚午,公元四九零年)
春,正月,诏放隔城俘二千馀人还魏。
乙丑,魏主如方山;二月,辛未,如灵泉;壬申,还宫。
地豆干频寇魏边,夏,四月,甲戌,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。颐,新城之子也。
甲午,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。
五月,己酉,库莫奚寇魏边,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。
秋,七月,辛丑,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。缅,鸾之弟也。缅留心狱讼,得劫,皆赦遣,许以自新,再犯乃加诛;民畏而爱之。
癸卯,大赦。
丙午,魏主如方山;丙辰,遂如灵泉池;八月,丙寅朔,还宫。
河南王度易侯卒;乙酉,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、河二州刺史,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,且吊之。伏连筹逼冠先使拜,冠先不从,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。上厚赐其子雄;敕以丧委绝域,不可复寻,仕进无嫌。
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,有勇力,善骑射,好武事,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,皆有胆干;至镇,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。又私作锦袍、绛袄,欲以饷蛮,交易器仗。长史高平刘寅、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。上敕精检。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,召寅、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、典签吴修之、魏景渊等诘之,寅等秘而不言;修之曰:“既已降敕,政应方便答塞。”景渊曰:“应先检校。”子响大怒,执寅等八人,于后堂杀之,具以启闻。上欲赦江悆,闻皆已死,怒。壬辰,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。
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,僧静面启曰:“巴东王年少,长史执之太急,忿不思难故耳。天子儿过误杀人,有何大罪!官忽遣军西上,人情惶惧,无所不至。僧静不敢奉敕。”上不答而心善之。乃遣卫尉胡谐之、游击将军尹略、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,检捕群小,敕之曰:“子响若束手自归,可全其命。”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。欣泰谓谐之曰:“今段之行,胜既无名,负成奇耻。彼凶狡相聚,所以为其用者,或利赏逼威,无由自溃。若顿军夏口,宣示祸福,可不战而擒也。”谐之不从。欣泰,兴世之子也。
谐之等至江津,筑城燕尾洲。子响白服登城,频遣使与相闻,曰:“天下岂有儿反!身不作贼,直是粗疏。今便单舸还阙,受杀人之罪,何筑城见捉邪!”尹略独答曰:“谁将汝反父人共语!”子响唯洒泣;乃杀牛,具酒馔,饷台军,略弃之江流。子响呼茹法亮;法亮疑畏,不肯往。又求见传诏;法亮亦不遣,且执录其使。子响怒,遣所养勇士收集府、州兵二千人,从灵溪西渡;子响自与百馀人操万钧弩,宿江堤上。明日,府、州兵与台军战,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,台军大败;尹略死,谐之等单艇逃去。
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,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,乘舴艋沿流赴建康。太子长懋素忌子响,顺之之发建康也,太子密谕顺之,使早为之所,勿令得还。子响见顺之,欲自申明;顺之不许,于射堂缢杀之。
子响临死,启上曰:“臣罪逾山海,分甘斧钺。敕遣谐之等至,竟无宣旨,便建旗入津,对城南岸筑城守。臣累遣书信呼法亮,乞白服相见;法亮终不肯。群小惧怖,遂致攻战,此臣之罪也。臣此月二十五日,束身当兵,希还天阙,停宅一月,臣自取尽,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,臣免逆父之谤。既不遂心,今便命尽。临启哽塞,知复何陈!”
有司奏绝子响属籍,削爵土,易姓蛸氏;诸所连坐,别下考论。
久之,上游华林园,见一猿透掷悲鸣,问左右,曰:“猿子前日坠崖死。”上思子响,因呜咽流涕。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,萧顺之惭惧,发疾而卒。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;不许,贬为鱼复侯。
子响之乱,方镇皆启子响为逆,兗州刺史垣荣祖曰:“此非所宜言。正应云:‘刘寅等孤负恩奖,逼迫巴东,使至于此。’”上省之,以荣祖为知言。
台军焚烧江陵府舍,官曹文书,临时荡尽。上以大司马记室南阳乐蔼屡为本州僚佐,引见,问以西事。蔼应对详敏,上悦,用为荆州治中,敕付以修复府州事。蔼缮修廨舍数百区,顷之咸毕,而役不及民,荆部称之。
九月,癸丑,魏太皇太后冯氏殂;高祖勺饮不入口者五日,哀毁过礼。中部曹华阴杨椿谏曰:“陛下荷祖宗之业,临万国之重,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!群下惶灼,莫知所言。且圣人之礼,毁不灭性;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,其若宗庙何!”帝感其言,为之一进粥。
于是诸王公等皆诣阙上表,“请时定兆域,及依汉、魏故事,并太皇太后终制,既葬,公除。”诏曰:“自遭祸罚,慌惚如昨,奉侍梓宫,犹希仿佛。山陵迁厝,所未忍闻。”冬,十月,王公复上表固请,诏曰:“山陵可依典册;衰服之宜,情所未忍。”帝欲亲至陵所,戊辰,诏:“诸常从之具,悉可停之;其武卫之官,防侍如法。”癸酉,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。甲戌,帝谒陵,王公固请公除。诏曰:“比当别叙在心。”己卯,又谒陵。
庚辰,帝出至思贤门右,与群臣相慰劳。太尉丕等进言曰:“臣等以老朽之年,历奉累圣;国家旧事,颇所知闻。伏惟远祖有大讳之日,唯侍送梓宫者孝服,左右尽皆从吉;四祖三宗,因而无改。陛下以至孝之性,哀毁过礼。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,昼夜不释绖带。臣等叩心绝气,坐不安席。愿少抑至慕之情,奉行先朝旧典。”帝曰:“哀毁常事,岂足关言!朝夕食粥,粗可支任,诸公何足忧怖!祖宗情专武略,未修文教;朕今仰禀圣训,庶习古道,论时比事,又与先世不同。太尉等国老,政之所寄,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,且可知朕大意。其馀古今丧礼,朕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、高闾等,公可听之。”
帝因谓明根等曰:“圣人制卒哭之礼,授服之变,皆夺情以渐。今则旬日之间,言及即吉,特成伤理。”对曰:“臣等伏寻金册遗旨,逾月而葬,葬而即吉;故于下葬之初,奏练除之事。”帝曰:“朕惟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,盖由君上违世,继主初立,君德未流,臣义不洽,故身袭兗冕,行即位之礼。朕诚不德,在位过纪,足令亿兆知有君矣。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,使情礼俱失,深可悔恨!”高闾曰:“杜预,晋之硕学,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,以为汉文之制,暗与古合,虽叔世所行,事可承踵。是以臣等忄娄忄娄干请。”帝曰:“窃寻金册之旨,所以夺臣子之心,令早即吉者,虑废绝政事故也。群公所请,其志亦然。朕今仰奉册令,俯顺群心,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;唯欲衰麻废吉礼,朔望尽哀诚,情在可许,故专欲行之。如杜预之论,于孺慕之君,谅闇之主,盖亦诬矣。”秘书丞李彪曰:“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,母子之道,无可间然,及后之崩,葬不淹旬,寻已从吉。然汉章不受讥,明德不损名。愿陛下遵金册遗令,割哀从议。”帝曰:“朕所以眷恋衰绖,不从所议者,实情不能忍,岂徒苟免嗤嫌而已哉!今奉终俭素,一已仰遵遗册;但痛慕之心,事系于予,庶圣灵不夺至愿耳。”高闾曰:“陛下既不除服于上,臣等独除服于下,则为臣之道不足。又亲御衰麻,复听朝政,吉丧事杂,臣窃为疑。”帝曰:“先后抚念群下,卿等哀慕,犹不忍除,奈何令朕独忍之于嫡亲乎!朕今逼于遗册,唯望至期;虽不尽礼,蕴结差申。群臣各以亲疏、贵贱、远近为除服之差,庶几稍近于古,易行于今。”高闾曰:“昔天孙裸葬,士安去棺,其子皆从而不违。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,臣等所以频烦干奏。”李彪曰:“三年不改其父之道,可谓大孝。今不遵册令,恐涉改道之嫌。”帝曰:“天孙、士安皆诲子以俭,及其遵也,岂异今日!改父之道,殆与此殊。纵有所涉,甘受子女之讥,未忍今日之请。”群臣又言:“春秋烝尝,事难废阙。”帝曰:“自先朝以来,恒有司行事;朕赖蒙慈训,常亲致敬。今昊天降罚,人神丧恃,赖宗庙之灵,亦辍歆祀。脱行飨荐,恐乖冥旨。”群臣又言:“古者葬而即吉,不必终礼,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,魏、晋所以纲理庶政也。”帝曰:“既葬即吉,盖季欲多乱,权宜救世耳。二汉之盛,魏、晋之兴,岂由简略丧礼、忘记仁孝哉!平日之时,公卿每称当今四海晏然,礼乐日新,可以参美唐、虞,比盛夏、商。及至今日,即欲苦夺朕志,使不逾于魏、晋。如此之意,未解所由。”李彪曰:“今虽治化清晏,然江南有未宾之吴,漠北有不臣之虏,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。”帝曰:“鲁公带绖从戎,晋侯墨衰败敌,固圣贤所许。如有不虞,虽越紼无嫌,而况衰麻乎!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军旅之事,以废丧纪哉!古人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闇终丧者,若不许朕衰服,则当除衰拱默,委政冢宰。二事之中,唯公卿所择。”游明根曰:“渊默不言,则不政将旷;仰顺圣心,请从衰服。”太尉丕曰:“臣与尉元历事五帝,魏家故事,尤讳之后三月,必迎神于西,禳恶于北,具行吉礼,自皇始以来,未之或改。”帝曰:“若能以道事神,不迎自至;苟失仁义,虽迎不来。此乃平日所不当行,况吾丧乎!朕在不言之地,不应如此喋喋;但公卿执夺朕情,遂成往复,追用悲绝。”遂号恸,群官亦哭而辞出。初,太后忌帝英敏,恐不利于己,欲废之,盛寒,闭于空室,绝其食三日;召咸阳王禧,将立之。太尉东阳王丕、尚书右仆射穆泰、尚书李冲固谏,乃止。帝初无憾意,唯深德丕等。泰,崇之玄孙也。
又有宦者谮帝于太后,太后杖帝数十;帝默然受之,不自申理;及太后殂,亦不复追问。
甲申,魏主谒永固陵。辛卯,诏曰:“群官以万机事重,屡求听政。但哀慕缱绻,未堪独立。近侍先掌机衡者,皆谋猷所寄,且可委之;如有疑事,当时与论决。”
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,专好读书,常属疾不治事,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,改易将吏,不令法乘知。录事房季文白之,法乘大怒,系登之于狱十馀日。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,得出,因将部曲袭州,执法乘,谓之曰:“使君既有疾,不宜烦劳。”囚之别室。法乘无事,复就登之求书读之,登之曰:“使君静处,犹恐动疾,岂可看书!”遂不与。乃启法乘心疾动,不任视事。十一月,乙卯,以登之为交州刺史。法乘还,至岭而卒。
十二月,己卯,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。
初,太祖以南方钱少,更欲铸钱。建元末,奉朝请孔觊上言,以为:“食货雷同,理势天然。李悝云:‘籴甚贵伤民,甚贱伤农。’甚贱甚贵,其伤一也。三吴,国之关奥,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,是天下钱少,非谷贱,此不可不察也。铸钱之弊,在轻重屡变。重钱患难用,而难用为累轻;轻钱弊盗铸,而盗铸为祸深。民所以盗铸,严法不能禁者,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。惜铜爱工者,意谓钱为无用之器,以通交易,务欲令质轻而数多,使省工而易成,不详虑其为患也。夫民之趋利,如水走下。今开其利端,从以重刑,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,岂为政欤!汉兴,铸轻钱,民巧伪者多。至元狩中,始惩其弊,乃铸五铢钱,周郭其上下,令不可磨取鋊,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,私铸益少,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。王者不患无铜乏工,每令民不能竞,则盗铸绝矣。宋文帝铸四铢,至景和,钱益轻,虽有周郭,而镕冶不精,于是盗铸纷纭而起,不可复禁。此惜铜爱工之验也。凡铸钱,与其不衷,宁重无轻。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,历五百馀年,制度世有废兴,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、得货之宜故也。案今钱文率皆五铢,异钱时有耳。自文帝铸四铢,又不禁民翦凿,为祸既博,钟弊于今,岂不悲哉!晋氏不铸钱,后经寇戎水火,耗散沈铄,所失岁多,譬犹磨砻雕琢,不见其损,偶然而尽,天下钱何得不竭!钱竭则士、农、工、商皆丧其业,民何以自存!愚以为宜如旧制,大兴镕铸,钱重五铢,一依汉法。若官铸者已布于民,便严断翦凿,轻小破缺无周郭者,悉不得行。官钱微小者,称合铢两,销以为大,利贫良之民,塞奸巧之路。钱货既均,远近若一,百姓乐业,市道无争,衣食滋殖矣。”太祖然之,使诸州郡大市铜炭。会晏驾,事寝。
是岁,益州行事刘悛上言:“蒙山下有严道宝穴,旧铸钱处,可以经略。”上从之,遣使入蜀铸钱。顷之,以功费多而止。
自太祖治黄籍,至上,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,百姓怨望。乃下诏:“自宋升明曩昔,皆听复注;其有谪役边疆,各许还本;此后有犯,严加翦治。”
长沙威王晃卒。
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,上欲以古昌侯鸾代晏领先,手敕问之。晏启曰:“鸾清干有馀;然不谙百氏,恐不可居此职。”上乃止。
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、百济王。
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,请为天子讨除蠕蠕,魏主赐以绣袴褶及杂彩百匹。
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(辛未,公元四九一年)
春,正月,辛丑,上祀南郊。
丁卯,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。
诏太庙四时之祭:荐宣皇帝,起面饼、鸭隺;孝皇后,笋、鸭卵;高皇帝,肉脍、菹羹;昭皇后,茗、粣、炙鱼:皆所嗜也。上梦太祖谓己:“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,可别为吾致祠。”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、二后于清溪故宅。牲牢、服章,皆用家人礼。
臣光曰:“昔屈到嗜芰,屈建去之,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,况子为天子,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,违礼甚矣!卫成公欲祀相,宁武子犹非之;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,使庶妇尸之乎!
初,魏主召吐谷浑王伏连筹入朝,伏连筹辞疾不至,辄修洮阳、泥和二城,置戍兵焉。二月,乙亥,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击二戍,魏主许之。
散骑常侍裴昭明、散骑侍郎谢竣如魏吊,欲以朝服行事。魏主客曰:“吊有常礼,何得以硃衣入凶庭!”昭明等曰:“受命本朝,不敢辄易。”来回数四,昭明等执拗不可。魏主命尚书李冲选学识之士与之言,冲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。昭明等曰:“魏朝不听使者朝服,出何典礼?”淹曰:“吉凶不相厌。羔裘玄冠不以吊,此童稚所知也。昔季孙如晋,求遭丧之礼以行。今卿自江南远来吊魏,方问出何典礼;行人得失,何其远哉!”昭明曰:“二国之礼,应相准望。齐高皇帝之丧,魏遣李彪来吊,初不素服,齐朝亦不以为疑,何至今日独见要逼!”淹曰:“齐不能行亮阴之礼,逾月即吉。彪奉使之日,齐之君臣,鸣玉盈庭,貂珰曜目。彪不得主人之命,敢独以素服厕其间乎?皇帝仁孝,侔于有虞,执亲之丧,居庐食粥,岂得以此方彼乎?”昭明曰:“三王不同礼,孰能知其得失!”淹曰:“然而虞舜、高宗皆非邪?”昭明、竣相顾而笑曰:“非孝者无亲,何可当也!”乃曰:“使人之来,唯赍袴褶,此既戌服,不可以吊,唯主人裁其吊服!然违本朝之命,返必获罪。”淹曰:“使彼有正人,卿将命得宜,且有厚赏。若无正人,卿出而光国,得罪何妨!自当有良史书之。”乃以衣、臽给昭明等,使服以致命。己丑,引昭明等入见,文武皆哭尽哀。魏主嘉淹之敏,迁侍郎,赐绢百匹。昭明,骃之子也。
始兴简王鉴卒。
三月,甲辰,魏主谒永固陵。夏,四月,癸亥朔,设荐于太和庙。魏主始进蔬食,追感哀哭,终日不饭;侍中冯诞等谏,经宿乃饭。甲子,罢朝夕哭。乙丑,复谒永固陵。
魏自正月不雨,至于癸酉,有司请祈百神,帝曰:“成汤遭旱,以至诚致雨,固不在曲祷山川。今普天丧恃,幽显同哀,何宜四气未周,遽行祀事!唯当责躬以待天遣。”
甲戌,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,为之置燕设乐。彪辞乐,且曰:“主上孝思罔极,兴坠正失。去三月终,朝臣始除衰绖,犹以素听从事,是以使臣不敢承奏乐之赐。”朝廷从之。彪凡六奉使,上甚重之。将还,上亲送至琅邪城,命群臣赋诗以宠之。
己卯,魏作明堂,改营太庙。
五月,己亥,魏主更定律令于东明观,亲决疑狱;命李冲议定轻重,润色辞旨,帝执笔书之。李冲忠勤明断,加以慎密,为帝所委,情义无间;旧臣贵戚,莫不心折,中外推之。
乙卯,魏长孙百年攻洮阳、泥和二戍,克之,俘三千馀人。
丙辰,魏初造五辂。
六月,甲戌,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。
丁未,魏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。
秋,闰七月,乙丑,魏主谒永固陵。
己卯,魏主诏曰:“烈祖有创业之功。世祖有开拓之德,宜为祖宗,百世不迁。平文之功少于昭成,而庙号太祖,道武之功高于平文,而庙号烈祖,于义未允。朕今奉尊烈祖为太祖,以世祖、显祖为二祧,馀皆以次而迁。”八月,壬辰,又诏议养老及禋于六宗之礼。先是,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,中置松柏树,设五帝座而祠之。又有探策之祭。帝皆以为非礼,罢之。戊戌,移道坛于桑干之阴,改曰崇虚寺。
乙巳,帝引见群臣,问以“‘禘祫’,王、郑之义,是非安在?”尚书游明根等从郑,中书监高闾等从王。诏:“圜丘、宗庙皆有禘名,从郑:禘祫并为一祭,从王:著之于令。”戊午,又诏:“国家飨祀诸神,凡一千二百馀处;今欲减省群祀,务从简约。”又诏:“明堂、太庙,配祭、配享,于斯备矣。白登、崞山、鸡鸣山庙,唯遣有司行事。冯宣王庙在长安,宜敕雍州以时供祭。”又诏:“先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,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、雨师、司中、司命,明堂祭门、户、井、灶、中霤,四十神悉可罢之。”甲寅,诏曰:“近论朝日、夕月,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、西郊行礼。然月有馀闰,行无常准。若一依分日,或值月于东而行礼于西,序情即理,不可施行。昔秘书监薛谓等以为朝日以朔,夕月以朏。卿等意谓朔朏、二分,何者为是?”尚书游明根等请用朔朏,从之。
丙辰,魏有司上言,求卜祥日。诏曰:“筮日求吉,既乖敬事之志,又违永慕之心;今直用晦日。”九月,丁丑夜,帝宿于庙,帅群臣哭已,帝易服缟冠、革带、黑屦,侍臣易服黑介帻、白绢单衣、革带、乌履,遂哭尽乙夜。戊子晦,帝易祭服,缟冠素纰、白布深衣、麻绳履,侍臣去帻易臽。既祭,出庙,帝立哭。久之,乃还。
冬,十月,魏明堂、太庙成。
庚寅,魏主谒永固陵,毁瘠犹甚。司空穆亮谏曰:“陛下祥练已阕,号慕如始。王者为寰宇所子,为万民怙恃,未有子过哀而怙恃不戚,怙恃忧而子独悦豫者也。今和气不应,风旱为灾,愿陛下袭轻服,御常膳,銮舆时动,咸秩百神,庶使天人交庆。”诏曰:“孝悌之至,无所不通。今飘风、旱气,皆诚慕未浓,幽显无感也。所言过哀之咎,谅为未衷。”十一月,己未朔,魏主禫于太和庙,兗冕以祭。既而服黑介帻,素纱深衣,拜陵而还。癸亥,冬至,魏主祀圜丘,遂祀明堂,还,至太和庙,乃入。甲子,临太华殿,服通天冠,绛纱袍,以飨群臣。乐县而不作。丁卯,服兗冕,辞太和庙,帅百官奉神主迁于新庙。
乙亥,魏大定官品。戊戌,考诸牧守。
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。
魏旧制,群臣季冬朝贺,服袴褶行事,谓之小岁;丙戌,诏罢之。
十二月,壬辰,魏迁社于内城之西。魏以安定王休为太傅,刘郡王简为太保。
高丽王琏卒,寿百馀岁。魏主为之制素委貌,布深衣,举哀于东郊;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太傅,谥曰康。孙云嗣立。
乙酉,魏主始迎春于东郊。自是四时迎气皆亲之。
初,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,获雅乐器服工人,并存之。厥后累朝无留意者,乐工浸尽,音制多亡。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,议定雅乐,当时无能知者。然金、石、羽旄之饰,稍绚丽于往时矣。辛亥,诏简置乐官,使修其职,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。
初,晋张斐、杜预共注《律》三十卷,自泰始以来用之。《律》文简约,或一章之中,两家所处,生杀顿异,一时斟酌,吏得为奸。上留心法令,诏狱官详正旧注。七年,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,表奏之。诏公卿、八座参议考正,竟陵王子良总其事;众议异同不能壹者,制旨平决。是岁,书成。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,以为:“《律》文虽定,苟用失其平,则法书徒明于帙里,冤魂犹结于狱中。窃寻古之名流,多有法学;今之士子,莫肯为业。纵有习者,世议所轻,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。今若置《律》助教,依《五经》例,国子生有欲读者,策试高第,即加擢用,以补内外之官,庶几士流有所劝慕。”诏从其请,事竟不行。
初,林邑王范阳迈,世相承袭,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,遣使献金簟等物。诏以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、林邑王。
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。有司奏:“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,请世胙冀州。”魏主诏曰:“利建虽古,未必今宜;经野由君,理非下情。”以禧为司州牧、都督司、豫等六州诸军事。
初,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,官至侍中,知都曹事,赐以不死之诏。太后殂,承祖坐赃应死,魏主原之,削职禁锢于家,仍除悖义将军,封佞浊子,月馀而卒。承祖方用事,亲姻争趋附以求利。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,常谓承祖之母曰:“姊虽有临时之荣,不若妹有无忧之乐。”姊与之衣服,多不受;强与之,则曰:“我夫家世贫,美衣服使人不安。”不得已,或受而埋之。与之奴婢,则曰:“我家无食,不能饲也。”常著弊衣,自执劳苦。承祖遣车迎之,不肯起;强使人抱置车上,则大哭曰:“尔欲杀我!”由是苻氏内外号为“痴姨”。及承祖败,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廷。其一姨伏法。帝见姚氏姨贫弊,特赦之。
李惠之诛也,思皇后之昆弟皆死。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,长乐坐不轨,诛,凤亦坐死。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,遇赦乃出。既而魏主访舅氏存者,得安祖等,皆封候,加将军。既而引见,谓曰:“卿之先世,再获罪于时。王者设官以待贤才,由外戚而举者,季世之法也。卿等既无异能,且可还家。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。”后又例降爵为伯,去其军号。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,待顾氏太薄;太常高闾尝以为言,帝不听。及世宗尊宠外家,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,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、中山公,谥曰庄。
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(壬申,公元四九二年)
春,正月,戊午朔,魏主朝飨群臣于太华殿,悬而不乐。
己未,魏主宗祀显祖于明堂以配天主,遂登灵台以观云物,降居青阳左个,布政事。自是每朔依以为常。
散骑常侍庾荜等聘于魏,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荜等于馆南,展望行礼。
辛酉,魏始以太祖配南郊。
魏主命群臣议行次。中书监高闾议,以为:“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,不以世数为与夺,善恶为是非。故桀、纣至虐,不废夏、商之历;厉、惠至昏,无害周、晋之录。晋承魏为金,赵承晋为水,燕承赵为木,秦承燕为火。秦之既亡,魏乃称制玄朔;且魏之得姓,出于轩辕;臣愚以为宜为土德。”秘书丞李彪、著作郎崔光等议,以为:“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,至于桓、穆,志辅晋室,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,而拓跋受命于云代。昔秦并天下,汉犹比之共工,卒继周为火德;况刘、石、苻氏,地褊世促,魏承其弊,岂可舍晋而为土邪?”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。壬戌,诏承晋为水德,神申、腊辰。
甲子,魏罢租课。魏宗室及功臣子孙封王者众,乙丑,诏:“自非烈祖之胄,馀王皆降为公,公降为候,而品如旧。”蛮王桓诞亦降为公;唯上党王长孙观,以其祖有大功,特不降。丹阳王刘昶封齐郡公,加号宋王。
魏旧制,四晨祭庙皆用中节,丙子,始诏用孟月,择日而祭。
以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。
魏主毁太华殿,为太极殿。二月,戊子,徙居永乐宫。以尚书李冲领将作大匠,与司空穆亮共营之。
辛卯,魏罢寒食乡飨。
甲午,魏主始朝日于东郊。自是朝日、夕月皆亲之。
丁酉,诏祀尧于平阳,舜于广宁,禹于安邑,周公于洛阳,皆令牧守执事;其宣尼之庙,祀于中书省。丁未,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,帝亲行拜祭。魏旧制,气岁祀天于西郊,魏主与公卿从二千馀骑,戎服绕坛,谓之蹹坛。明日,复戎服登坛致祀,已又绕坛,谓之绕天。三月,癸酉,诏尽省之。
辛巳,魏以高丽五云为督辽海渚军事、辽松公、高句丽王,诏云遣其世子入朝。云辞以疾,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者诣平城。
夏,四月,丁亥朔,魏班新律令,大赦。
辛丑,豫章文献王嶷卒,赠假黄钺、都督中外诸军事、丞相,丧礼皆如汉东平献王故事。嶷性仁谨廉俭,不以财贿为事。斋库失火,烧荆州还资,评直三千馀万,主局各杖数十而已。疾笃,遗令诸子曰:“才有优劣,位有通塞,运有贫富,此天然之理,无足以相陵侮也。”上哀痛特甚,久之,语及嶷,犹歔欷流涕。嶷卒之日,第库无见钱,上敕月给嶷第钱百万;终上之世乃省。
五月,己巳,以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。
魏文明太后之丧,使人告于吐谷浑。吐谷浑王伏连筹拜命不恭,群臣请讨之,魏主不许;又请还其贡物,帝曰:“贡物乃人臣之礼。今而不受,是弃绝之,彼虽欲自新,其路无由矣。”因命归洮阳、泥和之俘。
秋,七月,庚申,吐谷浑遣其世子贺虏头入朝于魏。诏以伏连筹为都督西垂诸军事、西海公、吐谷浑王,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张礼使于吐谷浑。伏连筹谓礼曰:“曩者宕昌常自称名而见谓为大王,今忽称仆,又拘执使人;欲使偏师往问,何如?”礼曰:“君与宕昌皆为魏籓,比辄发兵攻之,殊违臣节。离京师之日,宰辅有言,以为君能自知其过,则籓业可保;若其不悛,祸难将至矣。”伏连筹默然。
甲戌,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广平宋弁等来聘。及还,魏主问弁:“江南何如?”弁曰:“萧氏父子无大功于天下,既以逆取,不能顺守;政令苛碎,赋役繁重;朝无股肱之臣,野有愁怨之民。其得没身幸矣,非贻厥孙谋之道也。”
八月,乙未,魏以怀朔镇将阳平王颐、镇北大将军陆睿皆为都督,督十二将,步骑十万,分为三道以击柔然:中道出黑山,东道趣士卢河,西道趣侯延河。军过大碛,大破柔然而还。
初,柔然伏名敦可汗与其叔父那盖,分道击高车阿伏至罗,伏名敦屡败,那盖屡胜。国人以那盖为得天佑,乃杀伏名敦而立那盖,号候其伏代库者可汗,改元大安。
魏司徒尉元、大鸿胪卿游明根累表请老,魏主许之。引见,赐元玄冠、素衣,明根委貌、青纱单衣,及被服杂物等而遣之。魏主亲养三老、五更于明堂。己酉,诏以元为三老,明根为五更。帝再拜三老,亲袒割牲,执爵而馈;肃拜五更;且乞言焉,元、明根劝以孝友化民。又养国老、庶老于阶下。礼毕,各赐元、明根以步挽车及衣服,禄三老以上公,五更以元卿。
九月,甲寅,魏主序昭穆于明堂,祀文明太后于玄室,辛未,魏主以文明太后再期,哭于永固陵左,终日不辍声,凡二日不食。甲戌,辞陵,还永乐宫。
武兴氐王杨集始寇汉中,至白马。梁州刺史阴智伯遣军主桓卢奴、阴冲昌等击破之,俘斩数千人。集始走还武兴,请降于魏;辛巳,入朝于魏。魏以集始为南秦州刺史、汉中郡侯、武兴王。
冬,十月,甲午,上殷祭太庙。
庚戌,魏以安定王休为大司马,特进冯诞为司徒。诞,熙之子也。
魏太极殿成。
十二月,司徒参军萧琛、范云聘于魏。魏主甚重齐人,亲与评论辩论。顾谓群臣曰:“江南多好臣。”侍臣李元凯对曰:“江南多好臣,岁一易主;江北无好臣,百年一易主。”魏主甚惭。
上使太子家令沈约撰《宋书》,疑立《袁粲传》,审之于上。上曰:“袁粲自是宋室忠臣。”约又多载宋世祖、太宗诸鄙渎事。上曰:“孝武事迹,不容顿尔。我昔经事明帝,卿可思讳恶之义。”于是多所删除。
是岁,林邑王范阳迈之孙诸农,帅种人攻范当根纯,复得其国。诏以诸农为都督缘海诸军事、林邑王。
魏南阳公郑羲与李冲婚姻,冲引为中书令。出为西兗州刺史,在州贪鄙。文明太后为魏主纳其女为嫔,征为秘书监。及卒,尚书奏谥曰宣。诏曰:“盖棺定谥,激扬清浊。故何曾虽孝,良史载其缪丑;贾充有劳,直士谓之荒公。羲虽宿有文业,而治阙廉清。尚书何乃情遗至公,愆违明典!依《谥法》:‘博闻多见曰文,不勤成名曰灵。’可赠以本官,加谥文灵。”